建筑施工现场标牌需写明防治噪音的措施和负责人电话;中考及高考前10日内禁夜间噪声施工……广州市环保局发布《关于严格控制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通知(征求意见稿)》(以下简称通知)公开征集市民意见,本月27日前,市民可提意见和建议。
通知要求,需要使用挖掘机、锤机、钻机、大型混合机、沙浆搅拌机、电锯、界石机等设备的工程,施工单位须在开工15日前到环保部门办理排污申报登记,登记说明建筑施工场所、施工期限及可能产生噪声的强度和所采用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等。
通知强化了午间及夜间建筑施工噪声管理。即便获准在夜间施工,施工单位也要错开强噪声作业时间。连续运输、浇灌混凝土的夜间作业,一般一次不得超过2个昼夜。
此外,每年中考、高考前10日内及考试期间等特殊时段,禁止一切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夜间作业。考试期间,高考考场周边500米范围内的建设工地,停止一切产生噪声的施工作业。除此之外,各施工单位还要指派专人,具体负责中、高考期间的施工噪声管理,及时处理相关举报和投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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